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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12日 星期一

邊際效應

邊際效應(Marginal Effect),
也稱邊際效益,有時也稱邊際貢獻

簡單來說 就是對某件事物的渴望程度
舉個簡單的例子
假設現在你很想吃某件美食
當你大排長龍買到之後
第一口咬下去 你感到非常滿足
此時這個美食的邊際效應是很大的
但是當你一口氣吃了很多個之後
慢慢已經不餓或是對這美食不再有新鮮感時
此時邊際效應就開始遞減

就以知名的甜甜圈先生為例
一開始在天母只有一家
天天大排長龍 不一定每次都能買到
甚至還演化出了幫忙排隊的打零工
物以稀為貴
結果當新鮮感不在
分店一家家開
邊際效應開始銳減
傳奇的美食最後還是一塊普通的麵包


生活中很常看的到這樣的效果
媽媽獎勵好孩子吃糖果
等到某一天孩子認為天天吃糖是很正常的
某天沒吃到還怪媽媽小氣
好孩子最後變成壞孩子

一開始受於別人的恩惠 先是感激
漸漸習慣了這樣的好處之後
就跟小孩子一樣不成熟
認為別人這樣做是應該的

當貪心逐漸佔滿整個心頭之後
就忘了當初物以稀為貴的感動


引用:荒蕪街

有個經濟學的術語叫「邊際效應」:(註3)
簡單地說,邊際效應是購買物品之後所產生的附加效果。如果快樂或
幸福感是可以計量的,那麼「購買」這個行為的邊際效應就是「消費
時的快感」和買完東西帶回家後「那幾天的愉悅心情」。

很不幸的,邊際效應的另一項特性是:它是遞减的。
所以同一種零食吃太多會想吐,同一張CD聽久了會膩,同一部電影
看很多遍會煩,同樣的菜每天吃會想翻桌,同一個女(男)人每天
相處會…

(我什麼都沒說)

好吧,看來我們得到了令人沮喪的結論。
所以才會出現什麼「荒島電影」、「荒島專輯」、「荒島小說」…
『如果有一天你漂流到無人島你只能帶一張CD/一本書/一部電影,
你會選哪一部?』
意思就是:什麼電影或音樂你可以看/聽一輩子不會膩?

如果這種「反邊際效應性質」的東西套到人身上就叫做
”Mr. Right”。


(我們真的那麼渴望永恆嗎…)


3 擁有。

(我喜歡這個東西,打從第一眼看到它我就知道我們是上輩子註定要
在一起的啊啊沒錯一定是這樣不管花費多少時間金錢我一定要得到它
…)

有那麼一個夜晚,我將書闔上,走到書架前看看那些接下來要爬過的
山峰們。我看著她們,我突然想到:『我們要怎麼做,才算「擁有」
呢?』

先來看看「擁有」的定義:「有將這個物品任意處置的權力。」

譬如說我買了一本書,我可以把它供著,也可以看完就放在書架上束之
高閣、可以轉賣、送人、或者我心情不好或這根本是一本爛書我可以把
它拿來壓泡麵或包油條、搭飛機遇到空難拿書來當火種燒掉取暖、因為
失戀一頁一頁撕下來摺紙飛機、中間挖空當成隱密的存錢筒、用念力讓
它浮在半空中…好吧,或許這就是最粗糙的「擁有」。

但是我不能放火燒我的房子,那是公共危險罪。
那麼定義或許要修正一下:「在不妨害他人之前提下」的擁有。
不行,這個修正有邏輯上的瑕疵:如果對象是人呢?
你的父母擁有你嗎?妳的情人是你擁有的嗎?妳擁有妳的小孩嗎?


我們真的能擁有任何人嗎?

4 佔有慾。

把問題簡化,我們現在只考慮獨占的狀況。
(這是我的。除了我之外誰也不准碰。無論我對它做什麼都可以。)
理論上可行,實際上那是不可能的。

如果我把衣服剪碎、書賣掉、CD折成兩半、房子燒掉…它們仍然存在著,
只是換了一種形式而已。以物質的觀點來說,我可以任意決定它們的用
途或未來,但是我無法真的擁有它們。

等等,如果我把它們吃掉?成為營養的一部分,「成為我的血肉」,
聽起來多誘人啊。我還是不認為這是「擁有」--我們的身體真的是
我們的嗎?這個問題很蠢吧,當然你的身體是屬於你的,不然會是誰的?

當我意識到自己和他者的界線是如此的模糊的時候,我莫名地感到恐懼。
如果要占有什麼,我必須先清楚地知道「我」的範圍在哪裡。
可是我的身體之內存在著「我」嗎?或者「我」只在腦中?(註4)
強烈的疏離感侵襲著我,動搖我的存在;雖然不願意承認,但是我們
無法真的擁有什麼或占有任何人或任何事物--那只是我們一廂情願的
認定而已。

5 之後…

得到這樣否定性的挫敗之後,稍微能理解「知『道』的過程是痛苦的」
這句話的涵義…它是如此地令人絕望,甚至一點反駁的餘地都沒有;
但是往好處想,或許這是人類這種生物的奇妙平衡之處所在吧。

我的意思是,呃,讓我們渺小和偉大的是同一種特質。
我們都很清楚自己的旅程一定會結束,因此拼了命想留下點什麼;如果
生命能用看得見摸得見的形式呈現--也就是具體化的生命,我想是
「記憶」吧。

任何人,事,物不會真的死去或消逝,除非被遺忘。
遺忘了就沒了。什麼都不剩了喔。


這個世界對我來說有意義,是因為我記得。
每本書,每張專輯,每部電影,每個我認識的人,都有獨特的意義。
在我的記憶中刻下或溶化,淡入或浮出;我存在,因為我記得。

什麼是死亡呢?我先忘記我自己,然後慢慢地被所有人遺忘。
了解這一點之後,就沒什麼好害怕的。我為什麼要害怕呢?
對我來說,記憶才是真正的「占有」--

我是獨特的,我存在的每一秒充滿了無限的可能性。
努力地去記下這些時刻,然後努力地忘記;不斷地重複這些過程…

那就是,生命的意義。

《後記&註》

買來的書沒看完就買下一本,我想到了絕佳的比喻:「把菜先夾到碗裡
卻不吃,又和別人搶菜。」這真是個資訊過剩的時代啊。
「因為環境或是經濟狀況,沒有書可讀」和
「書太多根本讀不完聽不完看不完」哪一個比較慘?


(註3)另一個實用的概念是「機會成本」。定義是「等價的財貨可以
互換」的概念。譬如說,我最常用的單位是「一張CD」:
一張CD(378NT)= 兩天的餐錢 = 兩本書 = 4.7本漫畫 = 1.4場電影
…這裡的定義給的十分寬鬆,除了金錢之外,真正的成本要加上投入
的時間。例如在網路拍賣上撿便宜好像很不錯,事實上「搜尋、比較
價錢」這個行為也要要算進成本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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